在黑龙滩长岛项目开发中,黑龙滩光相乡金山村三组于2010年初被征地10余亩,到补偿款去了什么地方?没有一个交代?没有一个公布?希望给予全村人民一个交代,一个公布
网民(四川人在北京):你好!
2011年2月22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蒋仁富留言, 反映“黑龙滩长岛项目开发被征地10余亩补偿款的去向问题”的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仁寿县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2010年1 月16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仁寿县2009 第三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省政府川府土[2010 ] 5 号)批准征收的39.5026公顷长岛项目建设用地,涉及仁寿县黑龙滩镇原金山村三组10.802亩。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于2010 年5 月组织征地工作,2010 年5 月20 日与原金山村三组签订了征地协议。按仁寿县政府仁府函[ 2009 ] 115 号文件标准付给原金山村三组土地补偿款161626.00元,安置补助费237000.00元。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于2010年5 月26日、2011年1月13日划到了经济社。目前,该地至今未拆迁交地,因此经济社尚未将征地款分配到各户手中,待交地后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将及时督促经济社将此款分配到各户手中。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