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在外工作10年的打工人员每个几年回家,从乡到村没有一条工路这个问题已有十年了自从我到外打工,龙溪乡-六村
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公路修建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即在通村公路建设管理上,村一级是通村公路建设的实施主体,由村委会牵头,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经过绝大多数群众同意,确定是否修建村级公路、修建长度、群众集资的标准。你村公路建设问题,建议由你村村民代表向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召集村民大会研究决定。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