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海市长您好:
2009年11月左右四川省教育厅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从2010年9月我的孩子进入到南充二中就读高中一年级开始,学校就一直违规利用晚上孩子的课余时间(18:45-21:20)集中在学校有偿上晚自习,我们对此并没有多大的抵触,因为这已经是长期以来的习惯。
可是从十月国庆放假以后,学校更是明目张胆地组织学生在周六周日到学校集中补课。周六上全天课(7:40--17:25),周日上上午(7:40-11:50)和晚上(18:45-21:20)。学校一个月放学生一天假,名曰月假。
在教育部三令五声的要求之下,学校仍然这样一意孤行,我先向当地顺庆区教委和南充市教委反映了此事,主管部门的意见是学校他们管不了!让我给孩子换一所高中。
既然管不了学校,那么设立这个机构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坚持了一个星期之后无果。我转向省厅反应。在我坚持打了两周电话之后,终于南充二中的补课暂停了。原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了,毕竟违规的是学校,但是又间隔了一个星期之后,学校又开始了高中一二年级的周末补课。
我的孩子,才上高中,每一个月,只有两天可以休息,周一到周五从早上7点要在学校学习到晚上9点半,周末也要在学校学习两天,周日晚上还要上晚自习。我真的难以理解。既然教育专家提出不允许补课,一定有他们的道理,多希望孩子能有独立学习自主的空间!!
接下来,我要反应的问题就更严重了!介于教育局工作人员所说的学校是无偿补课,我一直没有相关的证据,虽然大家都知道学校不可能不收费,但是空口无凭办不了事。
在这次期末考试之前一个星期左右,学校开始收取晚自习和周末的补课费,我记得教委的同志告诉我必须要有学校开的收据作为证据,可是学校又怎么会这么傻呢?
我的孩子一共收取了两百多的补课费,学校没有开收据,甚至没有进行书面通知,只是由班主任在课堂上通知必须在第二周周一收钱,不交钱的学生部允许参加期末考试。作为一个家长,敢去拧到学校要通知,敢不交钱吗?
我说的话,是真是假,请领导同志到学校调查,每一个版都有2名以上的缺考学生,原因就在这里!!!!!
这样的强制收费!这样的强制补课!在我反应了整整一个学期以后仍然得不到处理!学校变本加厉居然在孩子带回来的成绩通知单上,赫然印着下学期的月假时间!!!!!并且还要让家长签字!!!!!!!这也就是说,学校在告诉我们,下学期,周末白天还是要补课的,周末晚上,还是要上晚自习的!!学生一个月,还是只能放一个双休的!!!!
作为学生家长,害怕学校老师打击报复孩子,能不签字吗?
请领导予以重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