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兴文县政治村村民,今年十月份,村上领导组织全村村民开会,说是国家拔款修水泥路,但钱不够,还需要全村所有的人每人出三百元钱,所以我望杨书记能够查一下,这些钱是否用到了修路上,谢谢!
某村民:
你好!
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兴文县九丝城镇政治村修水泥路每人集资三百元合法吗?”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九丝城镇政治村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是2010年实施的,该村硬化公路2.8公里,上级补助22万元/公里。工程实施前,村两委组织了三、四、五组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形成了村民决议,尚差资金由受益群众承担,即凡受益农户、有承包田土人均集资250元,没有承包田土的人均集资120元。在公路硬化实施过程中,该镇严格按各级政府的要求以及质量标准进行,公路硬化工程结束后,已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因此,你反映该镇政治村修水泥路每人集资三百元的问题不属实。
谢谢你的来信!
二0一二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