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百忙之中打扰你了。我和朋友前几天去房管局盖一个章证明朋友没有住房,问里边领导推三挪四:这个领导说找那个领导,那个又说找……最后问道咨询室:第一句话就是你先交60块。交了连收据都没来一张给我!请问这种收费合法吗?
“匿名”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房管局盖一个章60元”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收费许可证(川价MCO16004)收费项目第三条(证明费)第一款,住宅收费标准为51至200平方米为60—100元/份。我局咨询部按底线即每份60元收取,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收费标准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未向你开具正式发票是因为恰逢发票已用完,但是所有收费均记入了收入账。如需开具发票,你可持咨询服务部出具的证明前来办理。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乐至县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