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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灾后重建,期待市长您为我们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0-12-14 22:37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们期待您为我们解决一个问题:5.12地震灾后重建近2年了,江油市武都镇工农路22栋楼早已鉴定为D级。该栋楼的地基出现不同程度的下层,楼整体倾斜,按江油市灾后重建的规定,应予以拆除重建。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重建的期望渺茫!期望市长能在百忙之中,亲自过问一下此事。我谨代表22栋的36户人家感谢市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油市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5-10 09:53

网友:你好!
武都工农路21、22栋灾后房屋重建信访问题从2009年10月至今,在市委市府相关领导的协调和关心下,经市信访局、市房管局、市建设规范局、攀长钢公司及长城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对该信访问题的处理上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答复你如下:
2009年5月,武都工农路21、22、23栋是在实施维修加固过程中由施工方发现楼房主体偏移严重且有地基沉降等情况做出“不建议作加固修复,建议做拆除处理”的建议后,该3栋楼房业主就开始向维修加固管理实施的主体单位——攀长钢公司反映,要求重新鉴定。
市主要领导曾多次对武都工农路21、22、23栋业主受损房屋加固维修信访问题进行了接待和批示,责成由房管局、攀长钢公司牵头进行处理。
按照市委市府相关领导的批示,市房管局、市建设规划局、攀长钢公司和长城办事处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长城办事处于2009年12月1日联系到江油市房管局,由赵勇副局长向武都工农路21、22、23栋业主代表进行了住房维修加固的相关政策的讲解。23栋业主代表及住户在听取政策解释后选择了维修加固,并自主选择了施工单位,对23栋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处理。
21、22栋住户代表,在听取市房管局和攀长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政策宣讲后,没有选择进行维修加固。遵照易林书记的批示,2010年1月16日下午,江油市房管局赵强先副局长主持召开了政策宣讲会,攀长钢公司和长城办事处到会,对武都工农路21、22栋住户代表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解答,对21、22栋住户提出“请四川华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来进行再次房屋震后安全等级鉴定”的要求进行了安排。
2010年4月15日,在攀长钢房地产公司的协助下,四川华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对21、22栋的安全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是21、22栋受损安全级别由原来的C级提高到了D级。依据相关政策,D级受损房屋的住户有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的两种选择,但拆除重建须全体业主签字方可。
长城办事处自始至终都坚持配合市房管局和武都工农路21、22、23栋住房维修加固管理主体单位攀长钢公司做好政策宣讲工作与协调工作。2010年6月,按照德斌书记的批示,长城办事处一方面积极加强对21、22栋业主进行重建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消除部分业主对政策理解的偏差,使业主最终达成了统一意见,并配合攀长钢公司相关部门帮助21、22栋业主做好重建资料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长城办事处积极协调攀长钢公司(维修加固及重建管理主体单位)、市房管局、市建设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努力推进21、22栋房屋重建工作的实施。
现21、22栋业主已达成强烈要求在原址进行拆除重建统一意见,并积极做好拆除重建相关的资料准备工作,也先后多次到武都镇、市建设规划局进行原址重建申请的报审。但现市建设规划局明确答复,21、22栋楼房原址重建不符合城市规划相关要求和规定,无法审批。
2010年11月29日,从市建设规划局得到:“如果武都工农路21、22栋房屋要求在原址重建,只能作为特例报经市委市府召开相关协调工作会议明确后才能推进”的意见。
9、2010年11月29日,长城办事处将以上情况向江油市人民政府、市信访局进行了书面汇报,并请求市委对面临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
通过市委相关领导和部门的协调,2010年12月30日,长城办事处从市建设规划局得到:“21、22栋在满足‘不增高、不加宽、不改变为商业门面’的条件下可以原址重建”的口头答复。
2010年12月31日,办事处将相关信息想向21、22栋住户代表进行了通报。(下步业主可选举业主委员会、选择设计单位……从此进入拆除重建的工程阶段)。我们将按照在重建工作中“业主主导”的原则进一步协助21、22栋重建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攀长钢公司)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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