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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村长能这样做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0-11-25 21:28 已回复

三台县农业局为菜篮子工程.为金石镇治河村下拨,蔬菜种子,农膜,化肥.种子于八月份与分发到各种植户手中.农膜和化肥现放在村上.他们计划卖成现钱.用在所谓的修路上.他们这样做象话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2-10 11:44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治河村距镇较远,有多年种植大面积商品蔬菜的基础,是一个发展较好的蔬菜基地。为了支持蔬菜产业做大做强,二OO九年春县农业局列项扶持治河村两个农业项目,一是灾后受损农田修复项目,总投资120万,其中上级补助90万,农民自筹30万,主要整治沟、渠、堰、提灌站、机耕道、田间作业道等。二是露地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投资28万元,实为上级补助物质(蔬菜种子、专用配方肥、有机肥、农膜等)。露地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所需物资均是县农业局统一采购的,主要是有机肥5吨、蔬菜种子多个品种、专用肥72吨、地膜1.25吨。其中蔬菜种子及专用肥72吨已于2010年8月发放到菜农手中,有机肥5吨和地膜1.25吨,因村道路修建无法直接送到项目实施的社,网友反映时确实还存放在同德办事处租房内,但反映治河村村干部计划将未发放的有机肥和农膜变成现钱的说法不实,主要是当事人对情况不了解,加之两个项目同时实施,农田修复项目农民自筹资金30万元是经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讨论按受益情况不等收取资金,故网友以为收取的筹资款是变卖的肥料和农膜钱,同时对暂时无法送到项目实施社的农膜和有机肥已在调查处理三天后(即2010年12月底前)已全部发放到社,因此根本不存在变卖的问题。
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治河村两个农业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格专款专用,将上级拨款及物资全部落实到项目实施上,不随意改变项目要求和用途以及缩减项目内容条款等,并对项目实施进行逐项验收,同时对全体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增强老百姓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和知情。欢迎网友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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