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市长你好:我是一名长年在外的打工者,但听说老家泸州市纳溪区龙车乡在扩展建设。心里的确为家乡的改变而高兴,但不好的现象接重而出,之前查出一个什么乡长是巨贪,人跑了,没逮着,而后又查出后上任的乡长又是一个贪污犯。但这次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了。乡镇建设是好事,但要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中央不是经常以农民的利益为先吗?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听说乡里几个大人物把地圈了,补偿农民的低价格,40元一平方,而买给开发商800元一平方,这也太离谱了,还强行,还说有文件。是吗?那这些农民以后的生活呢?不可能全部开进打工大队中吧?请查查吧,还他们这些老实本份的可怜人儿一个公道吧。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纳溪区龙车镇领导强行征地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0年1月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0〕26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龙车镇大堰村5社社集体土地63.21亩作为建设用地。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均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市府发〔2004〕5号、10号、39号,泸市府函〔2008〕77号,泸市府函〔2010〕82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实施。在实施征收该宗土地中,以大堰村5社人均耕地1.13亩为据,共有47人“农转非”并办理社保安置,涉及4户拆迁均落实宅基地,现正在新建中。同时,对农业社的“两费补偿”按最高倍计补,青苗、附着物已按政策规定全部补偿到户。
纳溪区政府从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直至农业社交付土地,既严格按照征地程序,又严格执行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依法征地。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大堰村5社群众非常支持并积极配合,不存在低价补偿、更不存在强行征地的行为。
二 ○ 一 一年 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