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书记你好。打扰一下您宝贵时间。我是一名马上退伍的西藏义务兵。我想询问下您为什么农村户口不安排工作呢?民政局给的安置费也少得可怜呢?
网民朋友:你好!
2010年10月24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蒋仁富留言,反映“西藏退伍义务兵待遇为什么那么差”的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交市民政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向你回复。
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役后,由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农村籍退伍义务兵,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也不享受安置经费。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