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乐至县高寺镇杨氏祠村一组村民,中共党员。八七年至九四年在原香泉乡治安室工作八年。今年政府对原乡村临聘人员均作了经济补偿,我也问了相关领导,他们均说没有治安员补偿的文件。因此特借人民网问乐至县委书记:别忘了治安员!何建伍发,网名香乐川伍。
何建武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请政府不要忘了八、九十年代的治安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撤区并乡建镇后,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镇党委、政府在1994年对原乡镇临时聘用人员进行了清退,并给予了一次性经济补偿。此后再无相关补偿政策,迄今为止,也没有对此类人员再作补偿。你反映的问题,目前尚无任何政策依据。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