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我们是金堂县云合镇金鸡山村村民。
今年,我们的承包地发了土地证,感到很高兴!可是接下来仔细看土地证,发现了问题:1、承包合同签字不是自己签的;2、土地证上面登记的土地块数少了几块、面积也和实际承包的面积不符,登记的面积明显比实际土地面积低。
不知道金堂县为什么要这样搞,不知道市政府是否知道此事?是不是把漏登记的耕地拿去作其他土地使用性质了呢?是不是也是城乡统筹的结果呢?把多出来的耕地拿去卖了呢?
网友,你好!你留言反映土地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等问题,经金堂县统筹委调查,现答复如下:
1、关于承包合同签字不是自己签的问题。据调查,金鸡山村严格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程序开展承包地实测确权工作,针对个别农户全家外出务工,不能及时返乡签字的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外出务工人员委托亲属代签,无亲属签字的暂委托组长代签等措施灵活处理,不存在违法问题。
2、关于土地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承包面积不符的问题。据调查,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为便于耕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金鸡山村2008年5月实施了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把零星小地块整理成集中的大地块,因此土地块数减少。
二是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修建的4米宽水泥路面,近10公里长条石水渠和1.2万米长的U型槽等农村基础设施占用了部分土地。
三是金鸡山村按照承包地实测确权颁证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通过了实测确权颁证和承包地调整方案。经调整,部分农户家庭承包地相应减少。如:一农户在1998年土地承包时有5人耕地,12年来家中一人死亡,一人婚嫁,现该家仅三人可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其土地地块数和面积均减少,而登记的面积也相应比其原承包地面积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