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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大学生毕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0-09-15 09:22 已回复

本人大学毕业几年了,一直在外打工,现在由于家庭原因,想回家自主创业,通过相关信息,了解到大学生创业,国家有一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如:税费和贷款上有很多优惠政策。但是本人多次打嘉陵区嘉陵区人事劳动局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联系电话3631641,一直没有人应答,既然开设了这项政府服务工作,就应该得到有效的开展,现在连电话都无人接听,能很好的为大学生创业服务吗!请相关部门给出回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0-10-21 16:30

网友:
您向我区区委书记反映大学生毕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获悉。您反映大学毕业几年了,一直在外打工,由于家庭原因,想回家自主创业,通过相关信息,了解到大学生创业,国家有一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出台,如:税费和贷款上有很多优惠政策。但多次打嘉陵区人事劳动局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联系电话3631641,一直没有人应答,请相关部门给出回应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
1、放宽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进行注册登记。
3、实行优质高校便捷的准入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优先窗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财税支持
1、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区酌情安排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资助等工作。
2、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均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4、给予创业补贴。从2009年1月1日起,凡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稳定发展6个月以上的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的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2人以上的,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
5、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办法。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根据新增吸纳人数多少,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费在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列支。
(三)加大金融扶持
1、实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展期1次,展期不超过1年。对组织起来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出资人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2、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的投资机构投资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二、创业服务电话3631641有人接听
创业服务电话3631641一直保持畅通状态,办公室随时也有工作人员,感谢您对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如您还有具体需咨询的问题欢迎再次来电,该单位将及时、热忱的为您服务,并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力求把工作做到更好。

南充市嘉陵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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