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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居民可以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雷池枭雄  2010-07-27 09:29 已回复

[size=16px] 我们是雷波县的。现在这里有一家居民,在这里买了一块宅基地(集体所有)。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和有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而且法律明确规定严禁集体宅基地买卖。也就是说这家买房是不合法的。然而他通过关系,把集体土地转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50平方左右,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是合法证件吗?(现在四处邻居都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54条有关于划拨土地范围的规定,将划拨土地的用地范围限定为公用事业、国家机关、基础设施以及国家重点工程用地; 也就是规定要有重大项目征地才能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必须要办理农转用等一系列的征地手续,居民个人无权改变土地性质。[font=宋体]《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font]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可以看出,他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无效证件。
可是不知道地方法律怎么看这个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他家和左右邻居有民事纠纷,说别人家修来挡了他家光线。那他家这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是不是合法证件?是不是可以证明他家就是这房的合法使用人?现在和邻居打采光权官司。法院是应该依这个《国有土地使用证》来证明他家是合法使用人,有权和左右邻居打官司;还是要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章[b] 监督检查,先确定他家这个[/b]《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才受理这些民事纠纷案?我们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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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0-09-08 11:30

网友“雷池枭雄”:
你好!你反映的“居民可以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了”一事,经调查了解,现作如下回复:
因你反映的问题无详细地址,相关部门无法进行调查核实,建议你到我局详谈或将详细情况采用书信方式递交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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