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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物业公司无合约进驻小区是不是不合法?
2010-06-28 1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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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市长您好! 我是内江市河坝街绿色港湾小区的一个业主,我所在小区的江凌物业公司在没有办理任何进驻小区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底下和前物业公司办理了移交.进驻小区后,招聘年迈的保安,收取高额的物业费和天价电费(1.35元/度).不为小区做正常维护.期间,我作为业主反映到业委会,业委会请大多数业主表决,决定请江凌物业离开.江凌物业非但不离开,进而多次采取打击报复恐吓.更甚的是:2010年6月24日21点35分左右我在大洲路大洲桥公交车站遭到2个陌生人的伏击.致使我周身多处负伤.恳请刘市长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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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08-27 10: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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