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同志:三台县忠孝乡今年上半年组织了一项叫老百姓每人交三十元钱的人身意外保险(款是由村社长收的),当时有99%的人都是交了的,可不知为什么不给收据,也不给保险单?我问他们要过几次,可回答是还在办,难到是要等到一年有效期过了在发给百姓吗?还是被贪污了根本就没办啊,我们村有参保人发生了以外他们却只说了一句这个不保,应该是这样的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与解答一下。联系邮箱是:[email=scstzxwl8888@163.com]scstzxwl8888@163.com[/email]
[font=黑体][size=14pt][color=#000000]回复:[/color][/size][/font]
[font=黑体][size=12pt]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三台县忠孝乡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在回复如下:镇乡严格按照(2009)46号文件精神,本着自愿参加,村、社统一收取造册,乡财政所统一向村开据发票,钱全部转县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按交款花名册向每个人发放了人身意外保险卡。具体请拨打电话0816-5775820咨询。[/size][/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