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长余先河 » 绩效工资,这样构建和谐社会,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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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绩效工资,这样构建和谐社会,行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0-02-04 16:48 已回复

很多学校绩效工资,各学校都拿出10%作为校长的绩效工资。与一般教师的相比是1:3,超过教育部的规定。而且还要拿出一些给中层干部和班主任。不平均在加大,底层教师所得无几。这样构建和谐社会,行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2-12 16:55

网民:
你好!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全县(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人均1.5--2.5倍的标准提取。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进行考核后分配。我市实施的绩效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统一按1:1.7的标准提取;班主任津贴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15%比例提取,对班主任考核后分配。校长、班主任津贴略高于一般任课教师的标准是国家政策规定的。
感谢你对我是教育事业的关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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