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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问吴市长是否知道,现在社区工作人员要求享受(低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09-05-08 14:38 已回复

请问吴市长是否知道,现在社区工作人员要求享受(低保)的人员每月必须为社区办公室搞清洁,美其名日"议务劳动";否则将被取消(低保);我想国家这一惠民政策一定没有这一附加条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民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1-14 16:11

网民朋友:
你好!根据近期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新要求,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的城乡低保政策对低保人员停发低保金或参加公益性劳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宜宾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第4号令)第十九条第三点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能自食其力者,1 年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两次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绝参加社区公益性服务劳动的,不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宜宾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12〕1号)第二十二条第三点规定“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拒绝政府提供的劳动就业机会或两次拒绝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应当停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由于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因此,建议你可向所在社区或乡镇进一步反映你的诉求,也可向宜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2328369。

宜宾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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