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书记:你好!旺苍县地税局某所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开餐厅多年,由于所租之房屋卖出(据说租期已到),边斌不愿交房,向房屋所有权人索要15万元赔偿金,随即又将该房装修肆意破坏,致使购买方不接受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信用社)又向购买人支付赔偿金15万元,给信用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间接损失数十万元,信用社起诉到法院是赢了官司赔了钱。似此败类居然还是国家公务员,真让人害臊.......
2010年01月25日,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的回复:
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属于涉法且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
请直接写信给我们:http://gymail.gy169.net/default.asp ,我们会及时回复你。
(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