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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李书记不知道您是否了解关达州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改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08-09-09 23:15 已回复

李书记不知道您是否了解关达州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改制四年多来,职工所反应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也查出了不少问题,时致今日也没作出任何处理.职工在期盼哟.......(达州市生资公司全体职工)

网友回复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08-09-10 13:52

刘书记您好:我们是达州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职工,公司于2004年改制,在改制当中职工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购买者任志生的违法问题,达州市政府、纪委、国资委、商务局等共同成立了调查组也查出了购买者任志生的违法事实。时至今日四年多了也不见有关部门作出任何的处理,公司职工四年多的等待至今无人过问,生活得不到保障,改制一拖再拖,请刘书记为我们作主。(达州市生资公司全体职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商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1-27 15:25

现就原市生资公司改制中职工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回复如下:一、关于公司职工反映106万元工资节余额冲抵企业亏损的问题。原生资公司在改制评估时将106万元冲抵了企业亏损,无报批手续。是否可以冲减亏损的问题,市财政局于2008年1月7日提出了如下意见:1、应付工资节余属于工资基金结余,应转为资本公积金;2、原生资公司在改制评估时,将应付工资帐面节余冲抵企业亏损与应付工资结余转为资本公积,同属于流动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事项,(改制时应付工资结余转增的资本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不影响原生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3、原市生资公司在资产评估时,将应付工资结余冲抵企业亏损的帐务处理方法对原生资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不会产生瑕疵。106万元工资节余额是否属应补发工资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7年12月14日提出了如下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劳动部、财政部等文件规定和今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7]25号文件)关于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的认定范围规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并经集体协商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相应降低了工资标准的,按降低后的工资标准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精神,以及该公司在“工效挂钩”后期几乎都未完成核定的挂钩效益指标,并且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基数与工资总额基数也严重倒挂,可以说是连年亏损的实际情况。市生资公司当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内部分配方案是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所以说帐面结余的工资视为是欠发工资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二、关于落实市纪委《关于市生资公司改制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函》(达市纪函[2007]1号)的问题1、市生资公司下属劳动服务公司遗留的19.56万元的问题。此笔款项市财政局已划拨到市商务局,因原集资依据无法查证,待职工形成统一意见后,分划给相关职工。2、 市生资公司帐务上涉及深圳宏华物资公司19.8万元、东风汽车销售处25万元两处不实债务(94年以前形成的)计44.8万元的问题,按照达市国资委函[2007]38号提出的处理意见已在清算中予以抵扣,作为上交国家收益。3、南外仓库联建房的问题。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关于收回南外生资苑未出售资产退还购买者相关条款的请示〉的批复》(达市国资委[2008]80号)的确认结果为:购买者将“南外生资苑”未出售的资产全部退回政府,政府退还任志生购买成本和资金利息。“南外生资苑”未出售的资产已于2009年7月17日交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三、关于21户职工的住房问题达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市生资公司改制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达市府阅〔2007〕77号)已明确21户职工现居住在已出售的不成套房中的问题,按以下办法解决:一是经市商务局与购买者初步协商,购买者承诺将继续出租给确无自有住房户并比同类同地段房屋市场价优惠20—30%,同时免收住房户从资产拍卖时至资产过户时的租金、水电等欠费。二是待条件成熟时,政府对21户确无自有住房户的职工,优先提供廉租房或经济实用住房。目前,21户职工住房问题我局已向市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惠民帮扶中心分别写出书面报告。
达州市商务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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