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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李书记,在电视上看到您设立《书记信箱》的场面,那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08-09-08 08:36 已回复

李书记,在电视上看到您设立《书记信箱》的场面,那种倾听人民诉求、“执政为民”的气慨令人感动。可是我向您申请的事一个星期来却不见行动。达县离您们咫尺之隔,是因为事情多忘记了,还是达县顶着没有办。 我申请恢复党藉和订正历史结论已经五十年了,这一次交申请到县委组织部一年另八个月,前次问郭莲部长,回答说:“还要了解下。”我十五岁入党,现在七十七岁了,像郭莲部长这样拖拉,我的问题还能解决吗? 幸好我们市有您位好书记,我只有求救于您了。(达县离休干部雷润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0-09-28 11:55

达县申家乡财政所离休干部雷润泽同志近20多年来一直就建国前党籍的恢复问题申诉多次,1982年中共达县县委审干办公室就他的申诉进行了首次复查,认为无确切依据,对其做出了不是中共地下党员的结论。2002年至2008年,鉴于雷润泽同志不断上访其建国前党籍的问题,达县县委组织部本着对党和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多次抽派专人对其申诉内容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逐一开展详细的调查,先后走访了成都、达州市城区有关的离退休干部,到市县档案馆认真查阅了有关档案,共收集到各种证明材料24份。多次提交部长办公会会议,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收集到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研究,结论依然为证据不足和不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于申诉恢复建国前党籍一事予以了否定。2009年8月,县委组织部再次安排专门调查组前往成都,拜访省委宣传部离休干部胡晓枫同志(雷在翠华中学的老师,当时达县地下党召集人之一),胡老也对其入党的问题也不能作证。

在2002年2010年期间,该同志多次以信访的方式到省市委组织部和省市各级领导,干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正常办公,县委组织部和县委老干部局领导多次找其做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然而该同志却一直不服,继续上访。现将雷润泽同志的相关情况汇报于后。

一、雷润泽同志基本情况

雷润泽,男,1932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达县申家乡财政所离休干部(享受副县级待遇),现住达县南外镇立石子路储运公司。

二、雷润泽同志落实政策的情况

该同志解放前在达县翠华中学读书时,受我地下党员的影响和教育,倾向革命,做了一些工作。毕业后,于1948年参加地下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同年8月参加了华蓥山武装起义,起义失败回家后,被他人密报而被捕。“在被捕后向敌人供认了自己参加了武装暴动,暴露了起义的筹划情况和组织机构,供出了起义的领导人和同志,向敌人写了自白书。其错误是严重的,鉴于该同志在狱中曾写过进步文章,打过看守员,筹划组织过越狱暴动(未遂),后期表现还是好的。”故1979年5月27日经达县县委研究决定,撤消县委1957年整风反右斗争对其划为右派分子的决定,恢复政治名誉,安排在当时的达县渡市公社工作;达县地委于1982年12月28日同意撤消1958年4月4日达县地委五人领导小组对其“定为叛变分子,判处管制三年,送劳动教养”的决定; 1983年1月19日达县人民法院撤消了该院1958年4月13日对其“管制三年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判决,宣告雷润泽无罪;1984年1月9日达县县委组织部转发了达县县委同意雷润泽同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更改为1948年1月的通知。从上述处理情况可看出党和政府对雷润泽同志提出需解决的问题,凡是事实清楚、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都一一得到了落实,充分体现了党的英明和对同志的关怀。

三、对雷润泽同志申诉党籍问题的调查

该同志的建国前党籍问题,在1982年落实政策的时候,达县县委审干办公室调查取证了原达县地区地下党员多人,同时还调阅了1956年相关人员的证言证词;在2002年达县县委组织部的调查中同样走访了健在的熟悉情况的多位离休地下党员,收集了诸多的相关证据。

该同志1932年8月8日出生在达县申家乡一个地主家庭,1944年6月在其家乡申家读完小学后,于1944年7月至1947年12月在达县初级翠华中学读书。雷润泽同志在申诉和信访中多次提到:“我是申家地下党的头头,1967年在成都翻案,郑多恒先生给我修改申诉书时,给我在申诉上填上了共产党员,因此我才知道自己是党员的”。而其在1956年6月15日所写的《交代书》称:“我没有参加共产党,在和彭立人同志一周到半月的接触中,有一次他谈到这个,我认为无党派人士干净些,进步的东西,这方面我接受得最多。我非常羡慕郭沫若。彭立人同志向我谈了邹韬奋入党的经过,我未表示态度,以后彭立人同志再未谈起。”雷润泽同志1956年7月26日所写查找线索材料称:“关于入党的情况,彭立人同志牺牲了,请查郑多恒先生,他或许清楚。”下面就查阅到的几位主要知情人证明材料和雷润泽同志档案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接录于后:

郑多恒同志(已故,中共地下党员,雷润泽同志在翠华中学的教师),1956年3月21日证明称:“雷润泽在翠华中学时,我是1946年下期和1947年上期在那里任教。当时,他(雷润泽)还没有组织关系,我只是把他当成个进步青年,介绍给彭立人同志的,至于他是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入党的我不了解,不过1948年有段时间,彭立人同志又将他们交给我领导联系过,但上述情况没有问清楚,彭立人同志也没有讲清楚。”

马一中同志(已故,中共地下党员,当时翠华中学的教师),1956年4月21日证明称:“雷润泽是翠华中学第四班的学生,1946年内没有发展他参加过什么组织,1946年内没有发展他参加过什么组织,1947年下半年彭立人同志回到达县一带工作,雷可能毕业回家,通过我的介绍,彭知道雷是一个较好的青年。至于雷何时入党,谁的介绍人我都不知道。”

程道一同志(中共地下党员),1956年6月22日证明称:“雷润泽同志解放前原系郑多恒在翠华中学培养的。他在1948年、1949年虽在地下工作,但工作不够好,因此没有发展地下党员,我同彭立人研究过,缓步发展,以后延至解放未能发展。”

有一些老同志证明材料称:“听说、推断雷润泽同志可能是建国前入了党的。”诸如冉泽隆同志、吴万才同志的证言证词。

另外有一些老同志证明材料称:“不清楚”

更有个别同志的证明材料前后矛盾,比如郑畅同志(中共地下党员)在1984年6月19日的证词为“我无法提供材料证实其党籍”,然而该同志在2008年8月14日所写的材料中却说“我听郑多恒说,雷润泽是个新党员”。

经查阅雷润泽同志档案(包括1951、1953、1983、1988年)干部简历或本人填写的干部履历表中,何时何地经何人介绍参加革命党派一栏中,其均是填写的1951年1月在达县人民政府经黄巩堃同志介绍参加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在他本人干部履历表中还填写了:1948年6月,经特支委书记彭立人允许,还参加了国民党。他自称他在1956年审干时,尚不知道自己是共产党员,直到1967年他到成都翻案,他的老师也是他从事地下工作的领导人郑多恒提醒他已经是党员的事。于是他就开始多次向中央、省、市、县委不断申诉,都没有明确答复。

四、关于雷润泽同志要求恢复建国前党籍的处理依据及意见

(一)1982年达县县委审干办公室对雷润泽同志的政历问题进行了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上报了达县地委。地委对雷润泽同志政历问题复查结果作了批复:“关于本人(雷润泽)申诉参加中共地下党的问题,经查明确无依据,对此问题应予以否定(地审[1982]016号文件)。”

(二)雷润泽同志是否在建国前真正入党,达县县委组织部于2002年10月已经再次进行了调查,确无充分证据证明。

(三)2002年10月至今,达县县委组织部多次寻找健在的川东老地下党员了解雷润泽同志的情况,数次前往达县档案馆和达州市档案馆查阅该同志的相关资料,但都没有找到能证明其建国前入党的有力证据。

(四)《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建国前党员脱党期间党籍、党龄问题的几点补充规定》(中发[1982]24号)中关于脱党期间党籍、党龄问题处理原则:“党员被探测脱党后,有的有条件找党而没有找党,有的虽曾找过党,但行动上不积极,致使脱党时间较长(三年以上)的;或入党时间短,脱党时间较长的,这些同志在脱党期间尽管有过某些进步活动,他们的党籍不能恢复。”雷润泽同志死死扣住该文件中的第三条“在地下工作环境中,有些同志曾经加入过党,但因本人不很明确或因组织上的原因,未承认其党籍的,现经查证,本人一直在革命队伍里工作,三年以内又重新入了党,并有两名以上党员能证明其在这以前确定曾入过党,这段党籍可予以恢复,党龄从第一次入党算起。”从历次调查的证据来看,雷润泽没有加入党的地下组织,只是参加了地下党组织的农民运动。从雷历次的申诉和上访材料中可以读到这样一段话:“彭立人同志第一次找我谈话,我说无党无派干净些,进步的东西我接触得多了。我要学郭沫若、李公仆,不入党不是可以照样革命吗?”这说明雷润泽当时没有入党的动机和要求,而彭立人同志也没有吸收他入党。就即使依照雷所说他在建国前有彭立人同志介绍入党的,入党后也没有在三年之内重新入党。而是在1967年听说后才提及恢复党籍的事。所以雷提出他符合(中发[1982]24号)文件第三条也没有理由。

五、关于雷润泽同志不服达县地委审干办公室对其政历问题表述的意见

达县地委审干办公室于1982年12月28日所做出的《关于对雷润泽同志政历问题复查结论的批复》(地审[1982]016号)文件表述为:“雷润泽同志被捕受审后,向敌人提供了情况??,之后??,”说明他先向敌人供认情况,写自白书,之后在狱中写进步文章、打看守、组织越狱。在其自己写的申诉材料中也有这样的表述:“我也犯过错误??,我因为幼稚,竟迷失了方向,为了想尽快投入战斗,我在家庭雇人代写的自白书上,半推半就地盖了指纹??”这些可以看出他不服对其政历的表述是没有理由的。

六、关于2009年12月11日与该同志就其申诉的相关问题予以意见交换的情况

县委组织部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再次会同县政法委、县老干部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申家乡党委等单位与该同志就其申诉的相关问题予以了意见交换。当天的会议在县委老干部局老年活动中心4楼会议室召开,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谢习相同志主持,参会的有雷润泽本人,另有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财政局、申家乡政府等单位10余人参加。

会议按照预先设定共四个议程,第一个议程就是请雷润泽同志就申诉的事情向与会的同志说明理由,然而会议伊始,雷润泽同志就情绪激动,言辞过激,说“我就晓得今天有场暴风雨,竟然还请了政法委、信访局的人来!我这个事情不劳驾他们,我申诉的问题已经几十年了,难道你们不清楚?今天我不想说,我看今天这个架势就晓得是谢习相一手导演的,谢这个人太坏了??会议我不参加了,我走,我的问题你们不解决,我找中央,找刘奇葆书记,我去给省委刘书记下跪??”。在与会同志的耐心劝说下他才重回座位,极不情愿向会议通报了自己申诉的理由。第二项议程由参会人员就雷润泽提出的理由展开讨论,首先发言的是县委组织部的同志,对雷提出的要求恢复建国前党籍和重新修改个人历史结论的问题,从七个方面提出了质疑,阐述了个人的见解,认为雷润泽同志提出的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不能恢复其所谓的建国前的党籍,至于原来的个人历史结论问题,组织上的原来的认定也较客观公正,不能予以修改。在组织部同志发言过程中,雷多次粗暴打断,态度蛮横粗暴,几度欲拂袖而去,完全不听解释,不顾及会议严肃性,会议被迫几度中断。考虑到该同志系年事已高的离休干部,与会全体同志用极大耐心对其劝导,让他听完所有发言,若认为发言内容与其认为的事实不符,在发言的同志发言结束后再由他申辩。这样会议才得以继续进行。组织部黎有斌同志第二个发言,发言还未进行到两分钟,雷润泽又拍案而起狂躁叫嚣:“我不参加了,我晓得这是你们先设计好的,无论我说啥子,都是证据不足,我的问题你们不解决,我到省委去,我就跪在刘奇葆书记面前,让他来给我解决??”最后不顾与会同志的耐心劝说决然而去。考虑到这个同志一贯个性倔强,听不进其他人的意见,并已77岁高龄,故谢习相局长让参会人员不要再劝阻,安排人员送其离开。

在他离开后,与会的同志就雷润泽的问题再次展开了讨论,最后认为,从目前的证言证词以及其他征集到的证据来看,均不能证明其建国前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县委审干办公室1982年所做的个人历史结论也客观公正,不能进行修改。因此,相关单位只能多做解释、疏导和维稳工作。

综上所述,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以前的上级复查结论和后来历次调查的结果,对雷润泽同志要求恢复党籍的问题应予以否定。县委组织部对其反应的问题也多次进行了核查,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不存在拖拉的问题。

中共达县县委组织部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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