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市委书记邵革军 » 领导你好! 达州交通是个大问题,在市区车货中受伤的…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咨询】领导你好! 达州交通是个大问题,在市区车货中受伤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08-07-16 15:26 已回复

领导你好! 达州交通是个大问题,在市区车货中受伤的就太多了,现在看到交通事故都不再是新闻了! 原因出在哪里呢? 1、交通标志混乱,达州的汽车靠右行畅通无阻,绿灯时,人行道上人可行走,靠右的车也在行走,好多十字路口都是两个红绿灯,早该更换了,一半的路还没有红绿灯。 2、外地过达州必罚款,这是什么道理,我还看到在大街上有交警打群众,说是因为看不贯交警乱罚款,当然司机不敢反抗,地点就在达州军分区,我这个达州人都看到贯达州交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1-21 15:28

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达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自2004年以来,政府先后投入资金近千万元,逐步完善了 达州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截至2010年12月,我支队按照国家标准在达州城区(包括 达县南城区)共设置各类道路交通标志700余块、安装交通信号灯37座、施划道路交通标线近12万平方米,为达州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关于信号灯配时的问题

达州城区交通信号灯的配时原则是:以人为本,平衡利益,安全快捷。配时方案统筹考虑了各方车辆、行人的通行需求和利益,提高人流、车流的通行效率。

我支队对达州城区路口信号灯关于右转弯车辆的控制措施借鉴了成都等地的经验。同时,实地进行了充分考虑和论证,对右转弯车辆是否进行控制,应根据各个路口的右转弯车辆和与之相冲突的行人的流量和流向而定。

在路口的右转弯车辆和与之相冲突的行人均十分集中的情况下,如果不从时间进行人车分离控制,不仅会造成人车拥堵严重,通行困难,甚至无法通行,而且会因争道而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右转弯车辆进行控制,如达巴路口、小红旗桥路口、华夏路口。同时,我支队对流量较大的南城市水利局路口的右转和达巴路口从街心花园往北外方向的常绿信号进行控制测试时,发现达巴路口从街心花园往北外方向的车辆堵至街心花园、南城市水利局路口从市血站往老城区的右转车辆堵至市金属回收公司外,因此不宜实施。

在路口的右转弯车辆和与之相冲突的行人不十分集中,通过人车的相互避让自由调节,能实现安全通行情况下,右转弯车辆不必控制,以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目前,达州城区除达巴路口、小红旗桥路口、华夏路口外,在其它路口的右转弯车辆均未控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受控制的右转弯车辆应当在保证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通行。

今后,我支队会根据路口交通流的变化适时调整交通信号灯的配时方案。

随着车辆的快速增长,要解决人车争道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引起的交通堵塞,仅通过交通信号灯从时间上分离人车通行,矛盾将越来越突出,甚至难于实现。应考虑从空间上分离。对此,我支队在去年初,拟定了达州城区缓堵保畅建议,其中提出了在人车集中的路口搭建人行天桥的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目前建设、交通部门正在实施。

三、关于交警执勤执法的问题

为全面推进全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交通违法处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同事不同罚、处罚不一致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2009年9月29日,我支队向全市7个交警大队下发了《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刚性处罚的通知》,制定了处罚标准。即:对严重危及交通安全、扰乱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罚;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低限处罚;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警告教育,不予处罚。并要求各大队一是将统一处罚标准迅速传达到每个中队、处理窗口和每一位民警,并在处罚窗口予以公告张贴;二是必须严格执行统一处罚标准,严禁擅自调整处罚幅度。同时支队把处罚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了各大队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评分范围。

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要求民警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做到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严禁当场收缴罚款。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检举、控告。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可按照相关程序申诉、复议。

支队纪委电话:0818-2524702

支队法制科电话:0818-2524726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