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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广元昭化区国土局设置违法条件招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0-09 07:56 已回复

领导,昭化区国土局正在挂网招标的土地整理项目,严重违反招标法规,设置违法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注册质量工程师,但是,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也就是说,现在昭化区国土局要求的是国家不承认,不存在的资格证。难道国务院的法规在广元是无效的吗?广元不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吗?而且,项目还没上网,所谓符合条件(有注册质量工程师)的公司,早在3个月之前已被人报完,所以,本次招标明显存在内外勾结,围标串标操纵投标的嫌疑,请领导安排有关部门彻查,还广元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投标环境,我们将坚决维护自己公平投标的权利,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坚持向市、省、国家相关部门客观的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2-17 07:12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昭化区委已给予解答。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一、关于“昭化区国土局正在挂网的土地整理项目,严重违反招投标法,设置违法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注册质量工程师”的问题
经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价格13.2.1中明确提出了“承包人应在施工场所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的要求。国务院2014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文件,虽取消了国家质检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但只是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行政审批权,未取消质量注册工程师资格。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4年8月1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文件,规定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提出“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要求是为了确保该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政策要求。
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第七项第(二)款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注册质量工程师应附注册资格证书”的表述,明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价格13.2.1中“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前后表述不一致。2015年10月20日,经局党组会议决定,本次招标的3个土地整理项目,按照规定已在2015年10月21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补遗公告,将招标文件格式第七项第(二)款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注册质量工程师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的表述更正为“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确保招标文件前后一致。11月9日,该批项目已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
二、关于“项目还没上网,所谓符合条件的公司,早在3个月之前已被人报完,所以,本次招标明显存在内外勾结,围标串标操纵投标的嫌疑”的问题
经查,白果乡、张家乡、柏林沟镇和太公镇等3个土地整理项目是2015年9月24日在四川建设网挂公开招标,报名情况只有委托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F151000031)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才知晓。项目还未公告,不存在所谓符合条件(注册质量工程师)的公司,早在3个月之前已被人报完的情况。目前,该局纪检组没有取得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代理机构内外勾结、围标串标、操纵投标的嫌疑实证。该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做好投诉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
如还有其它疑问,你可直接联系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联系电话:0839- 87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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