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8月12日参团去九寨沟 8月15日回来在川主巴山藏寨参观 经卓玛推荐 买了两个手镯3900多 一个银碗 3200多 回家找地质大队的朋友鉴定是假货 而且价格高很多 通过导游找到售后 回复说 需要国家专业部门鉴定 假一赔十 我们正在准备鉴定 消费者权益法第五十五条 商家出售假货 法律规定三倍赔偿 希望松藩县政府有关部门监督落实 给我们一个满意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