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文庙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全县人民骄傲,在全川乃至全国,在文庙建筑群中也有其地位!可是其大门两侧房屋常年被人用作商业经营,两处房屋门柱上的刻字已经受到剥蚀~房屋内部也受到改变,请问是谁给与的这个权力,将文物单位进行市场行为改造??请富顺纪委同志进行调查~希望此意见不能仅仅给文物管理部门办理~该违法行为不能简单自查自纠~整改结束~我严肃要求有一个明确的查处结果,相关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商业出租收益如何分配、使用,何人签字改变文物单位用途,希望有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