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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合江参宝村主任违法被“歇职”不纠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l909  2015-09-02 08:06 待回复

我们向合江县相关部门多次反映合江县参宝镇会基村村民合法选举的村主任被非法“歇职”一事,很长时间不仅没得到合江县相关部门的任何纠正,村主任反而受到县纪委对他所谓违纪事情的调查,而闭口不谈被非法“歇职”一事究竟是否合法,只是称“歇职”是县政府规定的为了管理村干部而做出的规定。8月25日上午合江县纪委来了3个人找到我们村主任梁如才调查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中存在所谓违纪的事情。而我们知道的粮食直补的事情实际情况是当时由村上的一把手领导村支书任太友提出后,经村领导班子集体同意才决定的,退耕还林也是经乡林业员提出也是经村领导班子集体同意才决定的,而村主任梁如才个人也没去贪占这些公款。另外即使有啥违纪的错误可为何只调查梁如才准备处理梁如才而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村支书任太友根本不去调查追究?我们群众认为次举有失公正有打击报复嫌疑。在县纪委干部来来参宝镇时当梁如才询问他被“歇职”一事是否合法,何时能纠正时,县纪委的干部称“歇职”是县政府规定的,是为了管理村干部而做出的办法,对于是否合法避而不谈。我们认为即使村干部有违纪现象可按党纪依规给予相应的处分,但不能以此为借口代替法律搞个不伦不类的“歇职”处罚来罢免村主任的职务,按2014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六条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案,必须有过半数以上村民投票同意,方能罢免生效。合江参宝镇政府以“歇职”方式强行罢免村主任的行政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其根本是人治而非法治,是以权代法完全违背中央强调的依法治国精神。
从合江参宝镇会基村村主任被镇政府非法“歇职”一事看来,和合江所谓推进的“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合江”这一执政理念完全是背道而驰,光提空口号不落在实处,仍然是按领导意志用权来干涉法律,也严重违背了“三严三实”中强调的严以用权的要求,仍然在实行人治合江。群众对种作风极为不满,支持村主任梁如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目前梁如才已决定依法向合江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合江县参宝镇政府,请求法院依法恢复村委会主任职务,公开承认错误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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