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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仁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8-27 20:3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安县秀水镇高山村民,患食道癌有一年多了,经过十来次保守治疗已经自费数万元,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安县可以受益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不,绵阳新闻今天报道(大病保险22元保费由新农合基金“买单”,只要是在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费用超过8000元的参合农村居民都可以享受该政策,即在2015年内单次或累计的门诊“省卫计委规定的21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金额超过8000元的那部分,就可以再得到中国人寿或中国人保提供的大病补偿,补偿不设封顶线)。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9-19 09:23

徐伍平:
你好。你反映的信件收悉后,我局立即与你电话进行联系并对大病医保政策讲解,咨询人对讲解表示满意。现根据我省市及县大病医保相关政策及目前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二、我县新农合按照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015年从新农合基金列支22元/人,用于在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对于大病患者,除新农合正常报销外,符合我市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再按照大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二次报销。
三、目前经绵阳市政府统一招标,我县大病医保承办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正在办理保费拨付手续,保险公司已开始提取2015年住院报销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着手开展大病医保的宣传,按照工作安排,预计2015年10月即可开展报销工作,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2015年大病医保赔付工作。
特此回复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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