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唐良智市长:您好!我们是原弘航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殷玉、汪任可、权威、郁馨纲、钟永国、冷再勇、王增强。因弘航集团故意拖欠我们半年工资(2015年1月至6月)原因,已向多个部门求助,但都石沉大海,我们迫不得已,特地以书面形式向您反映弘航集团公司严重违法用工事实,侵害我们劳动者合法权益,千方百计拖欠我们血汗钱的无耻行径,请求唐市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示我们的求助信(见附件),对我们的求助给予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求助者:殷玉等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