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往届干部不负责任的工作,导致了号角村各户的林权证完全失准。上面不是你填了我的亩数就是我添加了你的边界,真的是矛盾太突出了!还有本村的母某,当时她的两位哥哥都是本村的村干部,她的林权证上面所填写的面积穿越了号角村各小组的边界,涉及到无数农户的面积!以前不重视的这片被淹林地,现在有了利益人人都恨不能全部拥有自己的名下!乡村部门无数次处理都被县政府无数次否决!县政府部门处理又被乡政府无数次否决!这种始终处理不好问题的问题只有更让村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的恶化……明知这样的林权证不符合根本实际,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可以否决它呢?二年三年,无数次的僵持有何意义?谁能真正做出一次终审裁决?全村试目以待!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关于张王乡号角村林地纠纷等相关问题现将有关工作解释如下:
号角村1、2、3、4组在亭子口水利工程共淹没林地线下794.85亩,97户,此面积是以2007年长江设计院与亭子口公司实地航拍为依据。号角村历经长达3年之久的实物指标林地分解未果。2014年3月30日至4月3日,由张王乡人民政府牵头,与号角村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实地用皮尺丈量97户林地,第一榜(出榜)面积已经公示,你所反映的该村数10亩退耕还林面积的权属问题,请参阅《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471号)、《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实物指标调整工作细则》,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广府发[2010]1号)等文件中相关规定。
2014年3月至今,新一届村党支部、村委会在该村廉勤委的得力监督下,严格按照剑阁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亭子口剑阁库区农村移民线下实物指标分解工作的意见》(剑移办[2008]3号)等规定。如还有不明之处,请直接咨询张王乡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839—6816071。
剑阁县张王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