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彭州市 » 依法治市,凭什么野蛮推掉我的苗木?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依法治市,凭什么野蛮推掉我的苗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8-10 16:27 待回复

我是彭州市致和镇清林村12组的一个失地农民,也是一个从事种植、养殖20多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响应党的方针政策,组建了彭州市众森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按政策流转了致和镇东远村4组、8组农民的土地56.8亩种植苗木,每年按时足额支付了农民的土地流转费,同时常年解决周边40多位农民就业,并按时支付工资,农民都很满意。在合作社全体社员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苗木长势良好,生长茂盛。但就在这个时候,致和镇拆迁办的人员突然来说:“你们赶快找地搬走,这块地被征用了。”之后每每打电话通知我们,我们都积极地配合,但真正意义上的协商补偿可以说没有过一次。他们还威胁说:“你们不搬,哪天晚上找社会上的人给你们推了,看你们找谁。”
我们想到政府应该会依法办事,决没有想到作为一级政府竟敢公然乱来。然而,就在2014年8月18日深夜,我社的苗木就被他们用推土机强行销毁0.65亩。第二天早晨发觉后,担心剩下的56.1亩价值约600万元的苗木再次被他们损毁,就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了。
一案未了,没想到他们再次肆意侵犯。2015年7月20日,致和镇镇长段兵又带了拆迁办的人员和致和镇的几十个保安,叫了两台推土机和挖挖机,在没有出具任何征地拆迁手续,也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态度蛮横武断,强行将我社1亩苗木摧毁,直到现在摧毁的苗木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蚕食方式,不仅严重侵犯了我们的私人财产,也严重践踏了法治精神!
我们想问彭州市致和镇政府:
中央三令五申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你们一无合法手续,二没有任何补偿,却如此野蛮毁坏我们全家赖之生存的苗木,你们如此对抗中央和省市精神,还是人民政府吗?
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和媒体能够了解和过问此事。也希望致和镇政府能够兼顾农业合作社的权益,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原则,给予合作社合情、合理、合法的补偿。

彭州市众森花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反映人:王尔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