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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合江参宝镇合法村主任为何“被歇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l909  2015-08-09 18:44 待回复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合江县在贯彻这一中央精神时也强调领导干部要加强学法、知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可这个好经在合江县参宝镇政府却被念歪了,要求群众要增强法制观念,可政府自己却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律办事情,把我们群众通过民主合法选举出的会基村村主任梁如才,不经过法律程序以各种理由强行令其“歇职” ,能为大家办实事的村主任被非法剥夺职务至今快一年了也不恢复其合法的职务,群众对参宝镇党委政府这种公然践踏法律的法行为极为不满,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尽快纠正其违法行为恢复梁主任的合法职务。
梁如才是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来历任生产队会计、村民委员会文书、委员等职务。1993年正式被村党支部民主选举为党支部书记一职,但他本人坚持不任,而将支书职位让与姚登棋同志担任。先后任村文书六届,村支部委员六届,村主任三届。2013年12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梁如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梁如才是位为群众办实事的好村主任,深受村民拥护和爱戴,可就是因为办事太认真敢为群众说真话而得罪了上面一些人,2014年12月6日,参宝镇党委政府联合发出《通告》,非法宣布将梁如才“歇职”,停止任职,停止工作,停止职务工资。
2014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六条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案,必须有过半数以上村民投票同意,方能罢免生效.但参宝镇纪委根本没有履行这一条法定程序。镇纪委康厚先于2014年12月3日以开紧急会议为名,约谈梁如才提出书面条款,诬梁如才8条罪名,强令梁如才“歇职”。 梁如才不服当即签字说明:镇纪委认定事实不实,本人不服“歇职”处理决定。当镇政府却于2014年12月6日就将处理决定遁告全镇各村,严重违反法定的法律程序。
参宝镇党委、政府发出的“歇职”通报,属伪造处罚名词,越权行政,违《宪》行政行为。法律没赋予镇党委政府对村委成员的监督评议权。而村监督委员会没评议本人不称职,没评定终止本人村委主任职务。对此我们咨询过泸州市纪委,市纪委说相关处罚律条并没有“歇职”一说,我们向合江县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可至今没得到任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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