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书记你好:
三台城市道路临时停放车辆的费用一次3.00元,记得不错的话,前不久是2.00元,不知为什么上涨1.00元,而且我们绵阳市城区街上停车都还是2.00元。请问我们一个县城为什么要多收一元呢?
“杨伟”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三台县调查核实处理,并及时回复网民关切。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5年7月23日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网友,你好。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区内的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激增,但城区的专用机动车停车位已不能满足机动车的停放需求。为便于市民群众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会同县住建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县城区街道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并经县物价部门核准对县城区内的车流、人流量较大路段临时占道停车行为收取临时停车占道费,依法出具《四川省非税收入通用定额票据》。临时停车占道费用标准已经县物价部门核准,并依法取得收费许可证,并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县城区停车收费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县政府批准,对县城区内的停车收费引入社会化管理。我县通过公开的政府招投标,确定由四川鑫安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三台县城区内的停车收费,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如你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局24小时政风行风热线0816-5555010。
感谢你对三台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