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市政府后普明南路周边小区及公共场所,有住户敞放大型犬,危害群众,影响市容。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相关法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等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至高新区管委会关注。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