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位于达川区江阳乡太平村9.10社上百户村民的道路硬化,大队领导要求每人出资500元,包括90岁的老人和没有户口田土的.户口迁走的 都要出.不出钱的路修好后就不准走这条路.如要过就500至5000的过路费,这样合理吗?还有路只修到队上一个点。到户由个人出资修.这样每户至少又得好几千.户数少的离定点远的每户要上万数,然而收取村民集资款,村上没打收据.国家规定是这样吗?交通局对乡村公路硬化补贴是怎样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