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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成都“新南中心”负一楼商铺与宣传的差别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6-11 13:46 待回复

关于新南中心负一楼商铺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黄书记:
我们是“新南中心”负一层商铺的业主,“新南中心”是由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开发。场站公司在前期宣传中大肆宣称“新南中心”的各种“价值”和“优势”,包括场站公司将自持“新南中心”70%商铺,物业将由具有雄厚实力的知名公司进行管理等,其中最吸引广大业主的是场站公司将对负一层商铺进行统一打造。基于对具有国资背景的开发商的信任,才促使业主们斥巨资购买“新南中心”负一层商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第六条第3款亦明确约定:商业项目由场站公司委托的商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打造、统一营销推广。但现实的情况与场站公司的宣传及合同约定却大相径庭:
1、场站公司以5万元/平方米的均价将商铺卖给业主,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只体现了三分之一的购房款,近两百名业主实际缴纳购房款与合同载明购房款差额达两亿元,关系到两百个家庭数百人生计的巨款竟然不翼而飞!对此,场站公司宣称毫不知情,不知道钱款的去向,无赖嘴脸展露无遗,更是为国家企业抹黑!
2、负一层商铺的规划涉嫌严重违规,如消防通道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有些商铺宽不足半米,且位于防火卷帘之下。
3、部分负一层商铺的套内面积低于合同约定达30%。
4、高达1/3负一层商铺的层高严重低于合同约定,差距超过1米。
5、负一层的商铺为全开放式结构,单个商铺的实际使用面积很小,且铺铺相连,铺与铺之间无实物隔断,单个商铺根本无法进行独立的商业运营,若场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统一管理和打造等义务,负一层商铺将完全不具备场站公司所宣传的商业价值。
6、场站公司委托新南时代公司、金七浦公司对负一层商铺进行统一打造,但交房至今已一年有余,未见实质性进展,场站公司所谓的统一打造根本没有兑现。更严重的是,场站公司将承诺自持的物业出售给四川以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南时代公司也在今年2月突然单方面宣布不再履行统一打造的义务,而将其所有权利义务擅自转让给以太公司。
本应清楚明了的买卖双方关系,变成了错综复杂的交投、新南、金七浦、以太、业主五方关系。而上述事实无不显示,交投等企业精心部下一个局,旨在欺诈广大业主!600多个家庭,几千人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坑被骗!面对交投的无耻嘴脸,业主已走投无路,唯有请政府出面,为广大业主做主,业主坚决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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