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不起、医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样的悲剧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当生命向死神低头、当亲情撕裂、家庭破碎,心灵的创伤比身体的疼痛更烈,谈何经济发展了?谈何共享发展成果?谈何民生?谈何幸福?环境脆微、食安不安、生活负累,疾病频发,谁能保证,下一个不幸的不是自己?医改医改,什么都可以不改,家庭不能承受的大病,最应改为免费医疗!
以现有财力和实力,不是能不能免费,能不能负担,而是愿不愿意免费,愿不愿意负担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把生命看得高于一切,把人民幸福看得高于一切的问题。
建议在四川先行实行大病免费医疗,给全国树立典范!
您好!您反映关于“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省自2003年试点新农合制度以来,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补偿水平,特别是将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终末期肾病、胃癌等21种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提高报销比例,按定(限)额付费,住院医疗费用在定(限)额范围内,最低支付标准为70%,最高可100%报销,切实减轻了大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在此基础上,按省政府统一部署,2014年起卫生计生部门管理13市州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工作。参合患者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的合规费用达到大病商业保险起付标准的,由大病商业保险公司再次给予报销。因大病商业保险政策是各市(州)自行制定,具体情况您可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