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仁寿县新店乡,原福隆村5组,现板桥村6组的村民,吴学彬,由于我在外地务工,前几天家里来电话说,乡政府要在离我们家不到200米远的地方,建一个垃圾填埋场,我听后立即问了几个令居,他们大多数都不同意,由于我从事建筑装饰行业,对垃圾填埋场的一些建设规范,有了解,也查了相关规范,没有一个条件是符合建设标准的,(垃圾填埋场,现在选择在我们那里叫消洞子的地方,由于我们那里是矮秋林地带,三面环山,所有居家居住在山沟两边,垃圾填埋场建在我们所有人的,生活饮用水,取水点的上端,在垃圾填埋场周围还有十二三户人家居住,距离在100米,远一点的也不会超过300米)同时我也打电话和我们村民小组长联系,把我的意见,反应给他们,没有效果,于是我联系了令居,并且于2015年5月27号,有四个代表专程从成都赶回老家交涉,并且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当天同意不建,现在又开始建设,请相关领导给管管,不要浪费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给我们一个适合生活环境。谢谢!
此致吴学彬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