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一名由省内地州购房入户成都的一名普通群众。现在就我个人遇到的档案存放问题求助于省人社厅。
我户籍内江市,2000年9月高中毕业后直接到成都某普通高校就读成人本科(脱产),2004年6月毕业,毕业时学校交于我个人一个档案袋,主要是大学学籍档案,后来不慎遗失。毕业后,一直在私营企业上班,因此就没有在意档案的问题。
2013年9月,我因购房将户口迁到成都市锦江区,并且在2013年通过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专业技术执业资格。
现在单位是在省工商注册的企业,需要评审相应的职称。而由于档案管理问题得不到解决,职称问题一直无法顺利开展。
现在目前档案情况,高中档案在原户籍,可查。成人本科学籍学校可查可补。婚育证明,个人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派出所已开具至户籍迁出日,迁入成都后的相关证明可补。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婴儿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都可以提供,社保记录可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报名表可提供。
针对上述情况,我于2015年5月咨询过省人才交流中心,得到的答复是个人携带档案不予接收,而2014年之前只要缴费就可以进行档案托管。我也咨询过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2014年之前都可以通过缴费的方式办理档案托管,而从今年开始就不行了。如果我需要将档案托管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需要经过什么步骤才能实现,烦请解答,静候来电。
问题已由四川省人社厅的同志与网友本人沟通交流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