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绵阳交警执法阴阳两重天?求真相!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交通 投诉】绵阳交警执法阴阳两重天?求真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5-12 15:33 已回复

本人于2015年5月12日早上送娃娃上幼儿园,临时在绵阳高水中街凯厦花园门口停车,五分钟后返回,本车车窗上已经贴了一张违法停车通知单,对此我也无异议,接受处罚。但我发现比我先停在此处的另一辆大巴车竟然没有被处罚,请问是什么原因?难道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交警的规则还有所不同,还是有不可告人的其他秘密,难道在法律面前还有特殊情况?难道此处允许停放大车而停放小车就违法?求解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5-13 07:53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市交警支队关注并回复。
绵阳网络发言人
2015年5月13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5-13 20:50

尊敬的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关于你反映的我们的民警在清理城区高水中街凯厦花园门口机动车乱停放是执法不公的问题,据我们核查回复如下:今早上8:10左右我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城区高水中街凯厦花园门前清理机动车乱停放时,接大队指挥室通知:城区清水湾河堤土鸡馆路段由于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交通拥堵,于是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该路段排堵,主观上并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故意,请你支持理解。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做一个文明有礼出行人,为建立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一份力。
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