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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有没有具体标准和要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5-07 19:36 待回复

我的农村住房经过512和420大地震,已成危房,并经过鉴定公司鉴定成危房,经过向村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加固维修。邛崃市固驿镇政府通知我提供施工证,并交加固维修风貌保证金10000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墙体裂缝较大,部分木挑梁断裂,为了确保安全,所以施工过程中,不得不拆除部分房屋墙体。有一天邛崃市副市长李建在固驿镇视察工作,认为我加固维修的房屋影响到到公路沿线观光农业形象,让固驿镇政府和县规划局叫我们停工,风貌保证金也不收了。他们叫我们停工的理由是我们加固维修的房屋的部分墙体拆除了,不符合相关规定,我向他们咨询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有没有具体标准和要求,他们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口头要求不能动墙体,对此我有很大意见,既然没有统一标准和要求,我就可以根据施工需要,科学施工,你们为什么限制我。现在李副市长和孙镇长、规划局汪所长要求我们停工。请问我违反了哪条法规,农村危房加固维修国家到底有没有具体标准和要求,现在我们没有房屋居住,汛期就要来临,一家人怎么生活?请市委书记为穷苦农民做主,不要为了形象工程侵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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