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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四川南部卫生局是否有行政过错
2015-04-25 22:14:29
已回复
我小孩在四川南部人民医院就医中。普通支气管炎错误当成肺结核进行治疗。我们发现后多次向主治医生反应。主治医生不予理睬,半个月我们向南部县卫生局投诉后。自行出院去南充川北医学院进行诊断。为支气管炎。我们在外面又进行了20天的修复治疗。南部人民医院,南部卫生局共同认为治疗有点问题。但不排除肺结核,他们认为南充川北医学院不是就完全正确。在此情况下。我们家属根本说不过他们。我们要求去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南部卫生局去南充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2月10日就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目前不给我们《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我们通过南充医学会得到报告内容是1 肺结核诊断依据不充分。 2 治疗上存在不足,抗结核和感染同时进行。3 医方虽然存在以上两点不足。但通过患儿后期治疗。未造成器官.功能损害。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南部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胡小勇为什么把医疗鉴定报告扣在自己手里。多次打电话询问,就告诉我们不构成医疗事故。请问领导们在鉴定报告中明确存在误诊,两种治疗同时进行不算过度治疗吗。我们3月26日通过省长信箱反应后。只是在信箱说明情况。现在3个月过去了根本没有给我们处理意见。难道只要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就没有责任了吗?卫生局就不用调查了吗?我们可不可以认为卫生局存在问题。鉴定报告为什么不给我们?希望领导明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卫计委办公室(信访处)
回复时间:2016-12-06 14: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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