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安州区 » 绵阳安县:生产队收回口粮田 一家三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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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绵阳安县:生产队收回口粮田 一家三口怎么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qq65462508  2015-01-23 14:2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花荄镇龙兴七组村民。我八岁父母离异。扶养权在爸爸家。我户口在农村。生产队以父母离异为借口。我扶养权在爸爸家把我口粮田收回。(请问应该收回吗?我户口又没拿走。一直在农村。)现在我结婚。房子修在龙兴七组。我一家三口没口粮田。我现在问队上要我的那份口粮田。他们以三十年不变为理由不给我踩。但是队上还有喊价田。现寻求领导帮助。我该怎么办。当个农民没土地。我还是农民吗?请问领导我该找那些部门帮助。?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2-03 17:16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安县关注。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5年2月3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15-02-04 13:38

怎么是新闻发言回复的。?转安县关注我在哪里能看到?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安县花荄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15-02-09 15:47

李波同志:
你好!
您的来信收悉后,我镇安排人员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95年你父母离异后,你抚养权归你父亲(非农户口),但户口仍在龙兴。由于你母亲常年外出,加之你年龄尚小,你家就将耕地交给了你舅舅詹小洪(龙兴村七组人)耕种。日隔不久,詹小洪也不愿再耕种你家耕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耕地。”鉴于你家土地长期荒芜、无人耕种管理,2004年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组上统一调田开会时,对你家田作了集体统一处理。期间,村组曾通知你家,但你家无人回组上参与再次协调分配。
地震后,你回组上建房,结婚生子。根据你具体情况,2013年组上将本队机动地1.13亩按每亩400元的价格承包给你。2014年组上再次考虑到你实际情况,准备把你种的机动地调配成人头田、口粮地,但在开社员大会讨论时,本组群众不同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八条第三款“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规定,调田一事未能通过。现我镇工作人员与你取得了电话联系,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并建议你在龙兴7组下一次土地调整时,征得生产队群众的支持和同意,进行统一调整和分配。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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