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规定学校不准利用晚自习,周末,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收费。多年来雨城区一中每学期开学都与报名费一起捆绑收了每个同学450元的补课费,不开收据。这学期仍然严重违反政策利用晚自习、周末组织全校同学集体补课并收费,并涨价到480元,必须交,不开收据,我们已多次向区教育局反应,但是照样乱收,没人管,是不是唯独雅安可以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