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工商、质监机构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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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关于四川省工商、质监机构改的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良言  2015-01-13 20:01 待回复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相关政策要求,全国各省市(州)县(自治县)区都已基本完成工商、质监机构体制回归地方管理工作,四川也在其中。
2015年前,工商、质监属省垂管,食药局属半垂管。其工作职责从国务院行政职能分工到国家相关法规都给予了详尽明确。从机构到每个工作岗位都非常清楚自己的职责。为确保人民生活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尽心尽职工作着。
随着本次体制、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据深入调查了解实情,各市(州)特别是县(自治县)区均已完成机构整合工作。但是据了解,因省编委(办)对本次体制机构改革(工商、质监、食药)没有详细明确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各县(自治县)区政府下设机构编制数又有硬性要求,故在全省内就出现了“二合一”(工商、质监)、“三合一”(工商、质监、食药)不同的状况。本次机构改革是实质整合而不是形式整合。对整合后“二合一”、“三合一”新机构挂牌出现了名称随心所欲乱象。而此三个部门承担着人民生活安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资格许可、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规其它部门是不可替代他的。特别是县(自治县)区到一线岗位工作人员更是非常迷茫。原有、新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个体等主体资格许可、监管以哪个部门的名义、用哪个部门的印章与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如何对应。特别是监管过程中的困难,产生行政诉讼怎么处理?法院怎么受理?造成经济损失有《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追究单位、个人责任。不履职,不仅地方政府要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若是履职中没有正确、及时工作到位,造成后果,不仅不能免除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在他们都在不断探索、创新,努力维护现状。而现实社会中总是有投机钻营不法商贩大有人在,新年将至,基层工作任务巨增,压力太大。一线工作的同志们每天是在忐忑中度过!笔者虽说是半路出家,但从事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已有十余年经历,笔者为此代表基层特别是一线工作岗位人员恳请:建议省政府迅速:一是由省编委(办)对本次机构改革部门统一称谓,二是由省政府行文规定本次机改前相关部门职责由已整合挂牌机构承担。本次机改未涉及的市(州)特别是县(自治县)区相关机构其职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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