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涪城区书记您好,父母很多年前就在外地打工,高中的时候我被学校开除,父母得知后很是着急,于是父母就把我也接到了打工的地方,为了让我读书,父母为给我托熟人找了关系买了一个户口,并且使用至今,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便持有两个户口,当然,我知道这是违法的,鉴于此,我特向四川户籍所在地提出注销四川户口的申请,很遗憾的是办理人员说我第二个是凭空而来,应当予以注销,可是父母为了我读书以至于不荒废甚至拥有两个户口也不是我的犯下的错误,但是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供养出来,高中,专科再到专升本都是我一步一步努力下来的结果,现在我也知晓拥有双重户口的错误性质,恳请相关部门允许我注销我几乎不用的四川户籍,保留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户口,非常感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区公安分局关注处理。
涪城网络发言人
2015年10月28日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双重户口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可基本判定您在四川省以外的地方取得的户籍为“非法户口”,在四川的户籍为“合法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和《绵阳市公安局重复户口核查注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保留合法、注销非法”的原则,对查证属实的,保留合法登记的户口,注销非法登记的户口。重复户口注销后,注销地派出所应出具公民重复户口注销证明,为其变更其它社会登记信息提供方便。因此网友只能注销四川以外的户口,保留四川户口,同时可以申请将四川户口依法迁往实际生活居住地落户。
涪城公安分局网络发言人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