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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机动车车身贴膜与原车身不符问题是否违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1-21 14:22 已回复

领导您好:
近期出了一个小的车辆擦挂事故,本来觉得没什么大问题【责任是我的车撞别人的车】,我按规定报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也按流程定损给对方维修,但对方的车子漆面贴了彩色膜,让我赔几千块来修复,这个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我还是自己贴钱给予赔偿,毕竟责任在我】。
我心中的疑问是:私家车【机动车】私自贴车身膜【与原车颜色不一样】是否违法?如果出现这种现象交警同志是否处理?看到街面上类似车身改装贴膜的特别多?如果违法?请问能不能严查?如果合法就不用回复了?万一某一人开车撞倒贴金的怎么办?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8-26 10:46

聂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机动车车身贴膜与原车身不符问题是否违法”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条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10条等规定,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由此可见,通过法定程序改变车身颜色是合法的。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改变车身颜色的方式进行限制,因此,在不影响车辆安全性能,且按照法定程序用贴膜的方式改变车身颜色的行为也是合法的。同时,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规定,改变后的车身颜色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 70%。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 50%,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综上所述,机动车用贴膜的方式改变车身颜色是合法的,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路面执勤民警发现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并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责令其及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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