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名解放军上士,为减轻政府安置压力,放弃了安置工作,选择了自主就业。并幸运地通过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
为解决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天花板问题,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在县以下基层公务员中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即从科员或相当于科员的认定时间起,正常情况下12年可晋升为副科级。
据了解,2009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由县上组织统一考试,考试通过的事业人员即转为了参公人员。在此次职级晋升中,以他们被确定为“五级职员”的时间为起点,一般情况下年满12年即可晋升为副科级。他们当时一般是中专毕业后一年转正被定为六级职员,再三年后被晋升为五级职员。
我是中专毕业后参军入伍,在部队一干就是12年,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下,既不可能参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不可能被认定为五级职员或六级职员,在部队身份为士官。在咨询组织、人社部门时,被告知:因身份不是干部,我在部队的12年均不能以科员身份起算,只能以现在公务员转正后的时间起算。
在此,个人稍有疑惑:
1、当时(上世纪90年代)的中专毕业生一年转正后为六级职员,三年后由六级晋升为五级职员。且不说我在部队如何奉献了,只说中专毕业后参军入伍也相当于在国家单位上班吧?按此规定,四年后也相当于五级职员吧?部队士官身份,难道连六级、五级职员都够不上吗?
2、参加机构改革人参公人员以前也都是事业人员,而且只需要通过县上考试即为参公身份。我是通过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取得的参公身份,难道不能被一并参加职级晋升吗?
请领导抽空阅示,或请有关部门会商,像我这种特殊情况,是否可以特殊办理呢?政策制定时不能面面俱到,但对个别特殊情况也当完善,是不?作为在部队奉献多年的退伍战士,经过努力学习,经过层层筛选,成为一名公务员也不容易,30多岁才被认定为科员,要40多岁才为副科级职级,也实属不易,请领导加以研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