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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绵西高速房屋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1-13 09:46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三台县塔山镇金刚村村民。绵西高速征用我家房屋和土地,因为我家房屋是2015年8月底才刚建好。绵西高速公路放线是在11月份。更据你们应发的三府办发〈2015〉39号文件,每平米730圆,顶楼盖瓦的只能算砖木每平550圆,墙面砖12圆,地面砖28圆每平米,楼梯,卫生间不双算,这个合理吗?现在塔山最便宜的房屋都是2000多一平米的商品房,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搬迁户补助1200元每户的标准,房屋被拆迁户一次性临时过渡补助费按400元每月每户计算包干使用,期限6个月,列入征地成本。我一家6人,这个喝水都不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三台县塔山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2-14 16:14

网友,你好。按照《绵西高速公路三台段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你所指出的顶楼盖瓦房的所有构造补偿价格、拆迁户补助费在文件中均进行了明确。在拆迁过程中,我镇工作人员均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程序进行补偿。目前,你户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感谢你的支持。 
中共三台县塔山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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