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表姐夫谎称自己是副团,和表姐骗我们说送我去当兵,骗了我们家16万,我们家在安县公安局报了警,我们手里有和对方的QQ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汇款凭证,对方谎称是我们把钱借给他的,警方似乎感觉案子很棘手,很想放弃的样子。法律是要保障受害人的利益,我们一定会坚持到底,请您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易珊:您好!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县局法制大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徐俊虚构自己是军人可以帮助易珊到部队当兵,收取易珊家好处费属实。有徐俊、易珊母亲郭友凤证言及汇款凭证为证。
2、徐俊欠易珊家人民币11万属实,但这11万是否属于诈骗款有待进一步查证。但主要证人居住在重庆、德阳,经办案部门通知未到案。
3、本案重庆云阳县公安局、德阳市旌阳区公安分局、剑阁县公安厅局、安县公安局都有管辖权。我局受理郭友凤的报案后进行了积极侦查,不存在推诿现象,请易珊及其父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支持公安工作。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请致电安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杨丽 电话13890127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