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们十几位村民是仁寿县文林镇黎光村3组村民,20I4年政府将我们村土地全部征用,未向村民确定土地使用权,十几位村民都有土地使用证,但都未分得土地补偿款,而村里有不是本村出生且无土地使用证的却分得土地补偿款全额,只因与队长关系好吗?我们将情况反映给仁寿县文林镇政府张宏弛镇长,但他不管,现在我们无工作无土地无土地补偿款无低保,这不是把我们往绝路上逼吗?20I4年才征用,而队长的亲嫂嫂已死去六、七年了还享受过政府安置,是亲戚就可以随便使用手中的权力吗?我们队里有些人开着二十几万小车还享受低保,难道享受低保人员政府不调查,不应该向村里公开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