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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未享受到其他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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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未享受到其他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2015-12-22 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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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发放的2014年"目标管理奖"。同属于古蔺县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学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领到少数的几千元钱,而在其他单位工作的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或事业管理人员却领到2万。请问:同属于古蔺县事业单位的人员,同为古蔺服务的同性质人员,为何待遇差别那么大? (在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这个目标被再次重申为“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而古蔺县在2014年的目标奖发放中,教师为何会得到如此不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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